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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地就医门诊报销政策咨询
留言时间:2022-10-08 09:41:35 来源: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:2045
受理单位: 舒城县政府 处理状态: [已办结]
尊敬的领导: 您好! 我父亲在家乡参加了新农合医保。今年9月中旬突发脑梗,在县医院住院治疗好转后出院,随后向村医疗室递交了慢性病申报,目前未办好。现为进一步治疗,转去安徽省立医院门诊进行后期治疗。请问在合肥门诊看病的相关费用能否报销,或者需要其他相关手续。 盼回复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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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单位: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:2022-10-11 10:54:28
尊敬的市民,您好!您反映的关于医保报销的问题已收悉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根据《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管理办法》规定,慢性病评审每季度一次,每季度前两个月申报,季度末评审,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,自申请认定通过起享受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。请您保存好发票、门诊病例等相关资料,待慢性病认定通过后至参保地乡镇卫生院医保办申办报销手续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!如有疑问,请联系舒城县医保局居民医保股,联系电话0564-8663565。